权力基本编码 36101807P003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7270146841325436101807P00303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安远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处(科)室 安远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7270146841325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国务院令第4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五条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安远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
  • 窗口地址
    安远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30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 电话号码
    0797-3753039
  • 咨询邮箱
    /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安远县交通运输局运输股
  • 窗口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九龙路364号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30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 电话号码
    0797-3785982
  • 投诉网址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负责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营运证配发工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交通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不支持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法规(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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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
问题在《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表》填写的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案答:申请(表)书需经申请人签章,方为有效;申请人是个人的,由申请人签字;申请人是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项目事项申请的,代理人须在“经办人”处签字;申请人不能完全按照范本填写,否则会造成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